请在我司规定的截止时间(VGM CUT OFF)之前发送正确的VGM。
未能在CUT OFF之前发送VGM,将会造成集装箱无法装载上船,由此引起的责任及费用概由贵司自行承担。
重申:自2021年12月28日起,对于客户在第一次补料之后申请变更或重新签发与订舱/运输有关的文件或信息的(包括但不限于提单和发票),我司将按照人民币400元/次/单证的标准收取改单费。
请客户在提交相关资料前仔细审查内容,以避免上述额外费用。
为保障贵公司财产和支付安全,我们在此特别提醒,请按照我公司出具的账单或税务发票上所显示的银行账户信息进行支付结算。
我公司从来不会以电话、短信或者微信的方式通知任何合作伙伴或客户关于我公司银行账户变更的相关信息。若有银行账户信息变更,我公司会以官方邮件的形式作出通知,并对我公司出具的账单及税务发票上的银行账户信息做同步变更。
如果您对我公司的银行账户信息有任何疑问,请直接使用可信的方法联系我们。请注意,我公司的所有真实通信将来自@cma-cgm.com 域名的邮箱地址。
感谢您一如既往的合作与支持。为积极响应国家税务机关关于加大推广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下称“数电票”)力度,尽快将目前所开具的普通电子发票切换为数电票之要求,我司将于2024年4月28日中午12:00起暂停全中国的发票预约和开具,以进行发票系统升级。上述功能预计在2024年4月29日上午9:00恢复正常。在此过程中可能给您带来的不便,我司深表歉意。请各位客户妥善安排好开票需求,避免对付款产生重大影响,进而影响正常的放单或货物提取。
此外,我司预计在2024年5月31日之前完成上海地区,即发票开具方为达飞轮船(中国)有限公司,的数电发票切换。在2024年5月31日之前的试运行阶段期间,为保障开票服务顺利进行,我司上海办公室将分批为客户逐步开通数电票。届时,我们将通过邮件逐一通知相关客户。
如有任何问题,您可通过以下邮箱联系我们。
GSCCQ.NC.Invoice@cma-cgm.com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024年修订版)》及国家税务机关的相关解释:数电票与原普通电子发票、纸质发票法律效力相同,系经营活动中合规合法的收付款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重申:自2021年12月28日起,对于客户在第一次补料之后申请变更或重新签发与订舱/运输有关的文件或信息的(包括但不限于提单和发票),我司将按照人民币400元/次/单证的标准收取改单费。
请客户在提交相关资料前仔细审查内容,以避免上述额外费用。
为保障贵公司财产和支付安全,我们在此特别提醒,请按照我公司出具的账单或税务发票上所显示的银行账户信息进行支付结算。
我公司从来不会以电话、短信或者微信的方式通知任何合作伙伴或客户关于我公司银行账户变更的相关信息。若有银行账户信息变更,我公司会以官方邮件的形式作出通知,并对我公司出具的账单及税务发票上的银行账户信息做同步变更。
如果您对我公司的银行账户信息有任何疑问,请直接使用可信的方法联系我们。请注意,我公司的所有真实通信将来自@cma-cgm.com 域名的邮箱地址。
感谢您一如既往的合作与支持。
亲爱的达飞合作伙伴,您好!
我司将于8月15日调整税务发票申领通道。
届时, 原LARATOOKIT账号登录将改为Global E-commerce账号登录。
为避免影响您的业务办理,凡未获取Global E-commerce 账号的客户,烦请务必于8月15日前注册并获取您在我司的Global E-commerce账号。
注册指引:点击链接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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